组织:中国互动出版网(http://www.china-pub.com/) RFC文档中文翻译计划(http://www.china-pub.com/compters/emook/aboutemook.htm) E-mail:ouyang@china-pub.com 译者:郭大刚(guodagang guodagang@tyut.edu.cn) 译文发布时间:2001-10-15 版权:本中文翻译文档版权归中国互动出版网所有。可以用于非商业用途自由转载,但必须 保留本文档的翻译及版权信息。 Network Working Group Internet Architecture Board Request for Comments: 1370 Lyman Chapin, Chair October 1992 OSPF适用范围声明 本备忘录的状态 本文档讲述了一种Internet社区的Internet标准跟踪协议,它需要进一步进行讨论和建 议以得到改进。请参考最新版的“Internet架构委员会正式协议标准”来获得本协议的标准 化程度和状态。本备忘录的发布不受任何限制。 1.介绍 对于来自不同厂家的IP路由器,使用一个公共的内部网关协议(Interior Gateway Protocol,缩写为IGP)实现互通,用户和厂商已经表达了强烈的需求。因此,对一种高性能 的、非专有的、“开放的”IGP产生了紧迫的需求。that will be ubiquitously available from所 有的IP路由器厂商都。 开放最短路径优先(Open Shortest Path First,缩写为OSPF)路由协议[1]是IETF为满足 这一需求而开发的。本适用范围声明详细说明了在哪种环境下路由器厂商必须实现OSPF。 OSPF的发展历程和本适用范围声明的推论可以从[5]中得到。 本适用范围声明寄予厂商一种需求,要求和本标准保持一致性。这样,当他们需要多厂 商时,为了保证用户有选择配置OSPF的权利,在他们的环境中实现互通的IGP。当然,用 户可以自由的使用任何最符合他们需求的路由协议。 2. OSPF的适用范围 一个运行任意路由协议(除了静态路由)的IP路由器需要使OSPF [1]和OSPF MIB [2]生 效。在OSPF内,除了典型服务(Type-of-Service,缩写为TOS)路由,必须使所有特征生效; 推荐使典型服务路由生效。 本需求并不排斥采用除OSPF以外的其他路由协议的路由器。IP路由器各个方面的全部 的确定的需求将在一个现在正由IETF准备、并即将发布的适用范围声明------“IP路由器的 需求”[4]中建立。当“IP路由器的需求”成为一个标准,而在OSPF方面的需求和当前RFC 发生冲突时,它将被优先采用。 注意,OSPF会被路由器用于交换动态路由信息,而不是针对主机。正如在STD-2的 3.3.1.4节“Internet主机需求----通讯层”[3]中讨论的那样,不推荐由主机使用路由协议的“白 皮书”。对于主机,用于发现本地路由器和探测废弃的路由器得推荐机制在[3]中有描述。实 际上,在开发期间,ICMP路由发现消息将提供一种标准方式给一个主机来学习本地路由地 址[6]。 3. 参考文献 [1] Moy, J., "OSPF Version 2", RFC 1247, Proteon, Inc., July 1991. [2] Baker, F., and R. Coltun, "OSPF Version 2 Management Information Base", RFC 1253, ACC, Computer Science Center, August 1991. [3] Braden, R., Editor, "Requirements for Internet Hosts -- Communication Layers", IETF, STD 3, RFC 1122, October 1989. [4] Almquist, P., Editor, "Requirements for IP Routers", Work in Preparation, IETF. [5] Gross, P., Editor, "Choosing a "Common IGP" for the IP Internet (The IESG's Recommendation to the IAB)", RFC 1371, IESG, October 1992. [6] Deering, S., Editor, "ICMP Router Discovery Messages", RFC 1256, Xerox PARC, September 1991. 安全因素 本备忘录不讨论有关安全问题。 作者地址: A. Lyman Chapin BBN Communications Corporation 150 Cambridge Park Drive Cambridge, MA 02140 Phone: 617-873-3133 Fax: 617-873-4086 Email: Lyman@BBN.COM RFC1370――Applicability Statement for OSPF OSPF适用范围声明 1 RFC文档中文翻译计划
京东创始人刘强东和其妻子章泽天最近成为了互联网舆论关注的焦点。有关他们“移民美国”和在美国购买豪宅的传言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然而,京东官方通过微博发言人发布的消息澄清了这些传言,称这些言论纯属虚假信息和蓄意捏造。
日前,据博主“@超能数码君老周”爆料,国内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预计将集体采购百万台规模的华为Mate60系列手机。
据报道,荷兰半导体设备公司ASML正看到美国对华遏制政策的负面影响。阿斯麦(ASML)CEO彼得·温宁克在一档电视节目中分享了他对中国大陆问题以及该公司面临的出口管制和保护主义的看法。彼得曾在多个场合表达了他对出口管制以及中荷经济关系的担忧。
今年早些时候,抖音悄然上线了一款名为“青桃”的 App,Slogan 为“看见你的热爱”,根据应用介绍可知,“青桃”是一个属于年轻人的兴趣知识视频平台,由抖音官方出品的中长视频关联版本,整体风格有些类似B站。
日前,威马汽车首席数据官梅松林转发了一份“世界各国地区拥车率排行榜”,同时,他发文表示:中国汽车普及率低于非洲国家尼日利亚,每百户家庭仅17户有车。意大利世界排名第一,每十户中九户有车。
近日,一项新的研究发现,维生素 C 和 E 等抗氧化剂会激活一种机制,刺激癌症肿瘤中新血管的生长,帮助它们生长和扩散。
据媒体援引消息人士报道,苹果公司正在测试使用3D打印技术来生产其智能手表的钢质底盘。消息传出后,3D系统一度大涨超10%,不过截至周三收盘,该股涨幅回落至2%以内。
9月2日,坐拥千万粉丝的网红主播“秀才”账号被封禁,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引发热议。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秀才”账号违反平台相关规定,已封禁。据知情人士透露,秀才近期被举报存在违法行为,这可能是他被封禁的部分原因。据悉,“秀才”年龄39岁,是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抖音网红,粉丝数量超1200万。他曾被称为“中老年...
9月3日消息,亚马逊的一些股东,包括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一家养老基金,日前对亚马逊、其创始人贝索斯和其董事会提起诉讼,指控他们在为 Project Kuiper 卫星星座项目购买发射服务时“违反了信义义务”。
据消息,为推广自家应用,苹果现推出了一个名为“Apps by Apple”的网站,展示了苹果为旗下产品(如 iPhone、iPad、Apple Watch、Mac 和 Apple TV)开发的各种应用程序。
特斯拉本周在美国大幅下调Model S和X售价,引发了该公司一些最坚定支持者的不满。知名特斯拉多头、未来基金(Future Fund)管理合伙人加里·布莱克发帖称,降价是一种“短期麻醉剂”,会让潜在客户等待进一步降价。
据外媒9月2日报道,荷兰半导体设备制造商阿斯麦称,尽管荷兰政府颁布的半导体设备出口管制新规9月正式生效,但该公司已获得在2023年底以前向中国运送受限制芯片制造机器的许可。
近日,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显示,苹果卫星服务提供商 Globalstar 近期向马斯克旗下的 SpaceX 支付 6400 万美元(约 4.65 亿元人民币)。用于在 2023-2025 年期间,发射卫星,进一步扩展苹果 iPhone 系列的 SOS 卫星服务。
据报道,马斯克旗下社交平台𝕏(推特)日前调整了隐私政策,允许 𝕏 使用用户发布的信息来训练其人工智能(AI)模型。新的隐私政策将于 9 月 29 日生效。新政策规定,𝕏可能会使用所收集到的平台信息和公开可用的信息,来帮助训练 𝕏 的机器学习或人工智能模型。
9月2日,荣耀CEO赵明在采访中谈及华为手机回归时表示,替老同事们高兴,觉得手机行业,由于华为的回归,让竞争充满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更多的魅力,对行业来说也是件好事。
《自然》30日发表的一篇论文报道了一个名为Swift的人工智能(AI)系统,该系统驾驶无人机的能力可在真实世界中一对一冠军赛里战胜人类对手。
近日,非营利组织纽约真菌学会(NYMS)发出警告,表示亚马逊为代表的电商平台上,充斥着各种AI生成的蘑菇觅食科普书籍,其中存在诸多错误。
社交媒体平台𝕏(原推特)新隐私政策提到:“在您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可能出于安全、安保和身份识别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生物识别信息。”
2023年德国柏林消费电子展上,各大企业都带来了最新的理念和产品,而高端化、本土化的中国产品正在不断吸引欧洲等国际市场的目光。
罗永浩日前在直播中吐槽苹果即将推出的 iPhone 新品,具体内容为:“以我对我‘子公司’的了解,我认为 iPhone 15 跟 iPhone 14 不会有什么区别的,除了序(列)号变了,这个‘不要脸’的东西,这个‘臭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