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世纪华通发布一则公告,公告表示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株式会社传奇 IP 公司立即停止在中国大陆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涉及网络游戏《Legend of Mir2》改编权授权。在此之前,A股另外一家上市公司星辉娱乐发布公告,其子公司星辉天拓因旗下《烈焰龙城》同娱美德等公司共同成为被告,原告蓝沙信息(世纪华通子公司)诉称,娱美德等主体的行为构成对其享有《Legend of Mir2》游戏著作权独占性授权的侵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4亿人民币的经济损失。